近日,多位借款人通过公开投诉平台反映,在办理恒丰银行作为最终资金方的个人贷款时,遭遇第三方合作渠道强制“捆绑”销售高额保证保险,直接推高综合融资成本。其中一位借款人称,其50万元贷款分36期偿还,在第32期提前结清时,仅保证保险保费一项支出就高达13.6万余元;另有借款人办理车抵贷后测算,叠加保费后的贷款综合年化利率高达18.96%,远超明面所示利率。
梳理消费保、黑猫投诉等平台数据发现,此类纠纷近三年内频发,涉及“阳光闪贷保”“安逸花”等多个第三方合作渠道,以及恒丰银行郑州、重庆等多地分行。多位借款人均表示,办理贷款时,前端页面仅展示较低的贷款利率,工作人员未明确提示需额外支付高额保费,且以“不购买保险则不予放款”为由,强制要求其购买相关保证保险,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
针对借款人的退费诉求与合规质疑,恒丰银行客服始终以“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,银行仅负责代扣”为由回应,试图将自身责任与第三方渠道、保险公司切割,拒绝承担相关责任。恒丰银行作为实际放款方和每月本息、保费的统一代扣方,对贷款的综合成本结构必然明知或应知,其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,决定了其负有全流程管控与合规把关的法定义务,不能以“单纯代扣通道”为由免除自身责任。


